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工信局:

接省发改委、工信厅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1、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信部《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作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向》(见附件2)确定的主要内容和参数。

3、项目备案(核准)、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评审批、节能审查、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手续完备。

4、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2014年审计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均不能申报。

二、严格项目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发改委、工信局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并于3月20前将全部申报材料分别报至市发改委和市工信委(各为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括:

(1)各县(市、区)发改委、工信局联合盖章的项目请示纸质文件。文件中需说明项目申报组织程序和审核过程。

(2)由甲级资质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3)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4)。

2、各县(市、区)发改委、工信局要按照《关于建立中央和省预算内工业投资补助及贴息资金项目协同审核机制的通知》(豫发改工业[2014]996号)要求,加强与财政、国土、环保、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把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协同审核关。

 

附件1: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作方案

附件2: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向

附件3: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附件4:河南省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汇总表

 

                                                                           2015年3月9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