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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