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接省发改委通知,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安排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结构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87号)要求,围绕提升产业集聚区载体功能,加快培育“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重点支持省定产业集聚区实施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主要包括:
(一)智慧园区试点项目。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包括为企业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服务。
(三)集聚区或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共建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其中省内高等院校与企业共建的技术研发中心需纳入省认定的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省外高等院校需纳入211工程。
(四)与主导产业集群配套的物流仓储、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中心、专业市场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投资主体。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应有政府性投资主体参与建设。
(二)工期进度。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能评等手续齐全;2014年下半年以后开工或2015年三季度前能够开工,建设工期不超过两年。
(三)投资规模。原则上,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
(四)以往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顺利。
(五)申报智慧园区的产业集聚区需为各地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的核心载体,2014年度达到一星及以上标准,基础设施和配套条件比较完善,主导产业对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潜力大,原则上为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家具、家电、食品和服装服饰等消费类产业。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发改委和产业集聚区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上述重点和条件,统一组织和筛选,按照《河南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和附件要求,于5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报市发改委工业科,由市发改委统一上报省工调和高新办。
(二)各县(市、区)发改委要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我委届时将对项目前期手续征求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意见,省工调和高新办将对申报材料与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资格。
市发改委工业科 电话:63915039
邮箱:lyfgwgyk@163.com"right">
2015年4月20日
2011年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登记表
2015年工业结构调整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地市(填省辖市或直管县) | 所在产业集聚区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工期 | 总投资 | 银行贷款 | 企业自筹 | 备案(核准)文号 | 土地证明(土地证号或土地预审意见) | 环评批复文号 | 能评批复文号 | 财务审计报告文号 | 资金申请报告资质(按甲、乙、丙三类填写) | 银行贷款合同(按签订合同的银行名称、编号、金额逐笔填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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