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
政策落实办理流程
1、每年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政策落实通知》,明确政策兑付内容及所需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根据发布的《“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政策落实通知》和《洛阳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作申报材料并向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报送;
3、县区工信局、财政局分别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整理,共同起草申请报告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县区工信局、财政局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
4、由市工信局、财政局根据《“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政策落实通知》和《洛阳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必要时对企业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5、由市财政局根据《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和现行的财政政策对企业所报材料进行复审,会同市工信局确定支持企业的资金额度。
6、由市财政局、工信局共同起草《落实“洛阳市电子信息产业行动计划”政策资金的请示》上报市政府,经市领导批准后财政局下拨资金;
7、政策兑付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