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办理流程

市级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办理流程

 

1、企业按照洛阳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申报材料并向县(市、区)工信委、财政局报送;

2、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分别受理,进行初审并联合起草推荐报告,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注: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由所在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负责监管)

3、申报市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由市工信委、财政局根据项目指南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初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4、 由市工信委邀请技术专家、财政局邀请财务专家,共同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审拟支持的项目,在市工信局、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5、 公示期满后,市财政局根据申报企业在此项目开发中投入资金总额,按比例确定支持资金额度,市财政局、工信委联合起草《信息化专项资金请示》上报市政府,经市领导批准后财政局下拨资金;

6、申报市信息化资金项目,项目结项后由企业上报项目结项报告(原则上项目建设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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