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转报办理流程

国家、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转报办理流程

 

1、企业根据国家、省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和国家、省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申报材料并向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报送;

2、县(市、区)工信委、财政局分别受理,进行初审并联合起草推荐报告,上报市工信委、财政局;(注: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由所在县区工信、财政部门负责监管)

3、申报国家、省级信息化资金项目,由市工信委、财政局根据项目指南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联合初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从优选取并联合起草推荐报告,分别上报省工信委、财政厅;

4、申报国家、省级信息化资金项目,由国家、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原则上项目建设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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