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决定启动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方案》中有关条件要求,组织遴选企业。细分产品领域请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类别确定;不能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应考虑产品的生产经营条件、用途等因素确定,对用途类似、功能替代性强的产品归并为同一类细分产品领域。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须由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无权威第三方机构数据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条件要求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企业认真对照《方案》中的要求,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项目,确保参加申报的企业都能入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按照《方案》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及电子版光盘)按要求加盖公章,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政策与节能科)。
联系人:赵长青 电话:63936089
邮 箱:lygxjcy@126.com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