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省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的通知》(见http://www.hnkjt.gov.cn,以下简称《省通知》)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变更分类
(一)简单更名:企业名称变更,但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二)复杂更名:企业名称变更,且发生了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二、提交材料
见《省通知》要求。
三、申报流程1、参加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须于2016年8月25日前将《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2、参加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须参照《省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第一批名称变更的企业须于8月29日前将申报资料书籍式装订分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进行地方初审;参加第二批名称变更的企业须于9月14日前将申报资料书籍式装订分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进行地方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3、通过地方初审的企业须将申报资料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报市科技局。
四、有关要求
(一)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审核工作集中二批进行。
(二)该通知中所有附件电子版从“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中“高企认定”专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市科技局 63910360 电子信箱:lykjjgxk@163.com
市财政局税政科电话:63259375
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电话:63345051
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电话:65258860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371-65966154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