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26号)和《关于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要求,决定培育第一批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批申报的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重点支持促进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在我省就地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来豫落户;围绕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本地区、本行业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组织与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和对接活动;为本地区、本行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贸易和经纪服务、开展专业人才培训等。

(二)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重点支持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联合有关重点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设计研究单位,共同参与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和扩散,突破产业技术升级、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瓶颈;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转移项目;促进国家重大计划项目在我省的集成应用和产业化开发。

鼓励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技术转移机构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当具备《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中所列出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据实填写《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于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送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童娜  郭力强

联系电话:63926667

联系地址:洛阳市新区党政办公大楼727房间

电子邮箱:kjjwsk@sina.com

 

附件:1.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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