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科技扶贫专项工作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洛发〔20163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以及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围绕“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9 2”工作布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新发展体系为支撑,突出科技特色,发挥科技优势,大力增强科技对脱贫攻坚的支撑能力,促进我市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真正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引领。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引领,坚持发展和普及推广高技术含量的特色高效农业、创意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内生动力。

坚持产业支撑。依托资源特色和区域产业基础,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人才支持、平台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和产业水平。

坚持以点带面。以创新创业为切入点,带动科技人才、社会资金注入科技扶贫事业,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开创致富新天地。

坚持能力提升。加强科技、文化、旅游融合创新,探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路径,以技术进步促进转型升级,以转型升级加速脱贫致富和全面小康。

三、主要目标

2019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区域支柱产业及特色产业,科技支撑脱贫致富成效显著。

加快产业技术引领  围绕贫困地区优势特色资源和主导产业,依据产业发展需求,每年组织实施特色产业科技扶贫重大项目,打造一批能复制、可推广、示范性强的成果转化样板,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竞争力及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提升创新创业服务  着力打造35个科技示范、技术集成、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融合一体的“星创天地”,利用线上网络平台和线下孵化载体,面向科技特派员(团队)、返乡农民工、大学生、职业农民等创新创业主体,深入农业农村,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培育创意农业示范  促进科技与农业、文化、旅游相融合,依托县域自然资源、历史积淀、产业特色等,重点培育13个创意农业示范,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创新升级,让创意农业变身美丽经济。

加大科技人才支撑  结合“三区”科技人才专项和科技特派员(团队)行动计划等,围绕贫困地区科技需求,每年选派2030名科技特派员(团队)赴基层一线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指导贫困地区提升产业能力,依托科技人才实现产业脱贫、精准脱贫。

四、重点任务

围绕总体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构建特色产业技术体系

立足我市贫困地区特色资源及主导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加强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太阳能及风能等领域产业技术的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开展产业链关键环节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积极探索企业带动技术脱贫模式,把吸纳贫困户作为重要内容,引导扶持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新兴业态发展。

(二)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支持贫困地区“星创天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服务组织等为载体,将众创空间引向农业农村,建设创意创业空间、创业实训基地等“星创天地”,构建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对象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农业众创体系,为创客提供科技咨询、质量检测、科技金融、创业培训和辅导、管理、法律、财务等一站式开放性全方位综合服务。

(三)构建创意农业示范体系

促进科技与农业、文化、旅游的有机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的本土优势特色产业,与国际、国内知名的文化创意、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品牌孵化、品牌研究、品牌提升和品牌交易等系列化服务,重点挖掘特色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品牌创意,形成品牌拉力,实现产品的服务增值。

按照“生产、生活、生态”的和谐发展目标,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等,针对农村生态规划、区域功能、产业结构以及环境整治等方面探索特色小镇发展模式。重点培育创意农业示范,整合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地方特色明显、人文景观显著、功能服务优越的格局,为繁荣县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构建科技人才支撑体系

实施科技特派员(团队)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团队)在农村密切联系群众、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的作用,选派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提供精准科技服务,开展科技培训,为贫困地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加快贫困地区的本土人才队伍和农村科技创业队伍建设。

建立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帮扶机制。鼓励科技特派员(团队)到贫困地区领办、创办、联办产业项目,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参与扶贫。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扶贫组织领导

成立市科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科技扶贫工作的统筹部署,定期研究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计划,解决科技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加强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发挥科技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全面完成科技扶贫目标任务。

(二)加大科技扶贫财政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科技扶贫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构建科技扶贫四大创新体系,发挥科技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对农村科技产业化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创意农业示范、科技特派员(团队)等项目,采取后补助、资助等形式,给予相应资金支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和科技服务能力提升。

(三)创新科技扶贫服务机制

落实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建立保障科技人员服务基层长效利益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通过停薪留职、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收益分成等方式深入农村创业服务。支持农村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创新农业科技金融机制,开拓多层次融资市场。

(四)加强行动计划的监督考核

加强科技扶贫项目的考评和监督,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科技扶贫项目的立项、执行、资金的运行进行绩效考评。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项目,给予表彰推广;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或任务,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导致科技扶贫项目执行不力的,将视情节轻重,停拨或追缴财政资金,3年内不得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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