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一)

洛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一)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委拟召开洛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方法予以公告:
  一、参会名额
  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12名(市区2名,孟津县、偃师市、吉利区等10县市区各1名);经营者2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的专家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3名。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若干。
  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市区2名消费者委托消费者组织推荐产生;县市区10名消费者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随机选取或委托当地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2.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3.政府部门、专家、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聘请产生。
  (二)旁听人员
  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三)新闻媒体
  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四)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法
  (一)消费者
  城市区消费者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月3日至1月4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到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解放北路13号,市工商局办公楼后2楼204房间。联系人:宋文辉。联系电话:63196312。
  10县市区消费者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月3日至1月4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到当地物价(发改)部门报名。
  1.偃师市。偃师市民主路27号发改委物价办公室,朱建武,0379—67711907。
  2.孟津县。孟津县小浪底大道北段孟津县物价办公室,张丹,0379—67912147。
  3.新安县。新安县新城南京路195号新安县物价办公室,袁玉红,0379—67296299。
  4.伊川县。伊川县人民西路54号县发改委,刘建华,0379—68339007。
  5.宜阳县。宜阳县城北区李贺大道政务大厦1102房间,韩文莉,0379—80850616。
  6.汝阳县。汝阳县杜康大道17号县发改委,刘素霞,0379—68215669。
  7.洛宁县。洛宁县兴宁中路价格成本所(县水利局对面),郑洛丽,0379—66231729。
  8.栾川县。栾川县兴华西路栾川县物价局,王万方,0379—66832746。
  9.嵩  县。嵩县城关镇金城西路4号嵩县物价办,黄彩斐,0379—65200889。
  10.吉利区。吉利区中原路区政府院内区物价办,毛生,0379—66911141。
  (二)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新闻媒体报名者还需提供记者证和其他有效证件),于2017年1月3日至1月4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到洛阳市发改委报名。报名地点:新区政和路16号1号楼(市发改委)207房间。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63933271。
  报名申请表可以在洛阳市发改委网站、洛阳物价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在报名现场填写。
  听证会举行15日前,市发改委将通过《洛阳日报》、洛阳市发改委网站、洛阳物价信息网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等事项。
  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我委设置了邮箱(lyjgglk@163.com"p0">附件1:新闻媒体报名表

附件2:旁听人员报名表

附件3: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附:国家发改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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