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金融创新工作,根据《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洛政办〔2016〕137号),开始征集有科技金融贷款需求的企业,常年受理,分批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支持企业范围
(一)贷款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在洛阳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3、资产总额不高于1亿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
4、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20%以上;
5、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2%以上;
6、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
(二)在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基础上,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注册于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4、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5、开展国内、国际产学研合作的企业;
6、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并推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7、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二、有关要求
1、每家企业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2、有科技金融贷款需求并属于贷款支持范围内的企业请填写附件表格,附件表格分别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人:张桂稳 王海燕 (0379)63910358
电子邮箱:lykjjjhk@163.com
附件: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登记表
2017年1月11日
关于征集科技金融贷款需求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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