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 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发改委《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开洛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点30分地点:洛龙区丽都唯客酒店6楼(市府西街和政和路交叉口)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消费者6人:饶晋平、郭亚哲、任龙江、张厚、程国占、董军政经营者2人:吕敬伦、张世霞定价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张敏专家学者:金云霄人大代表:杨敏华政协委员:张振龙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3人:陈庆华、边疆华、宋文辉听证会参加人共计15人。三、听证人名单李克冰张留海李振军原丽娟四、调整方案要点洛阳市(不包括吉利区)、偃师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95元/吨;吉利区、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等9县(区)城区和全市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5元/吨。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洛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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