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建立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
评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洛发改办〔2017〕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参谋、咨询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的质量和效率,洛阳市发改委拟公开征集充实一批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建立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请你们给予大力支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从政府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企业及有关单位中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自荐。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实绩突出,具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并具工程、经济类执业资格(已注册或登记成功);
(三)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政策、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四)本人愿意参加评估、项目评审、考察等相关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放宽到70周岁,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三、评审专家征集方式及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在洛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委局、县(市、区)发改委、有关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本行业、本地区专家。
(二)申请材料
1.文字材料:《评估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已注册(登记)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与项目评估、评审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必要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2.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报名相关申请材料样表可在洛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www.lyfgw.gov.cn)下载。
四、专家库的管理
市发改委根据推荐专家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录入专家库。今后我市各类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建立评审专家入库与退出机制,加强专家的动态管理与信用考核。
五、有关说明
(一)申报专业详见《评估评审专家专业分类》(附件2),每人最多可申报3个专业。
(二)申请材料请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洛阳市发改委,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接收地点:洛阳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科(洛阳新区开元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任 平、贺新杰 63937096、63128203
电子邮箱:lyfgwdt@163.com"http://www.kjzch.com/go.php?url=http://www.lyfgw.gov.cn/GEEIP/AppData/GEEIP/InfoIssueGE/通知-建立评审专家库160412.zip" target="_blank">1.评估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2.评估评审专家专业分类 (请点击附件链接 下载附件表格)
《关于建立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 (请点击文件链接查看原文件)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