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金融创新工作,贯彻落实《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洛政办〔2016〕137号)精神,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支持创新创业,为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洛阳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风险补偿资金池的服务机构,全年受理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现将受理需知公布如下:
一、贷款支持企业范围
(一)贷款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在洛阳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3、资产总额不高于1亿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
4、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20%以上;
5、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2%以上;
6、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
(二)在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基础上,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注册于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4、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5、开展国内、国际产学研合作的企业;
6、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并推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有关要求
1、每家企业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2、有科技金融贷款需求并属于贷款支持范围内的企业请按附件2要求整理材料,报送生产力中心(胶装成册,按清单顺序排放,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地址、邮箱、电话如下:
3. 附件2中的材料,企业应准确详实提供,如未涉及请注明。
联系人: 牛硕果
联系电话: 6332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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