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洛阳市第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领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根据《洛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批洛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领域和方向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洛阳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所申请学科的临床研究中心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或网络成员单位。

      (二)申请学科综合实力在全省排名10名之内,即床位数、诊疗人次、住院人次、埠外病人数、中高级职称人数、科研成果综合排名。

      (三)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内,主持或参与了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

      (四)能够对拟申报的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承诺不低于财政拨款1:3的配套资金,其中财政资金的10%以上用于横向科研课题。

      (五)依托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申报的学科计算机系统已经形成覆盖多个医院同类学科的网络,诊疗数据可以相互传输。能够建立覆盖全市三/二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5家,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业、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同意共享研究数据,同意接受统一的研究标准,同意加入洛阳市临床医学研究协同创新战略联盟。

      临床研究中心主任由依托单位医院院长担任,临床研究中心设执行主任,并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配有数据管理、科研管理等专职人员,负责临床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具体落实临床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研究工作。

      二、申报要求

      1、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面向我市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洛阳市科技创新基地。申报条件要符合《洛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

      2、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出1-2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向。从洛阳市整体医疗卫生科技发展水平角度出发,编写所提领域建设理由,请于2018年7月2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洛阳市科技局社发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韩冬

      联系电话:63926665

      邮    箱:luoyangkewei@163.com

      通讯地址:市政府大楼719房间


2017年7月18日

 

      附件:洛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