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依据《洛阳市科学进步条例》,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与传播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科技文化水平,充分发挥科普传播示范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现就组织开展洛阳市科普传播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相关单位申报,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每个县区申报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材料
(一)科普传播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二)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按照以上材料顺序进行胶装,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报送,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四、评审与命名
(一)根据《洛阳市科普传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将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经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命名为“洛阳市科普传播示范基地”,命名周期为三年。
五、有关事项
申报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2日
申报材料提交地点:洛阳市科技局社发科(市政府大楼719房间)
联系电话:63926665
联系人:齐 宁 韩 冬
电子邮箱:luoyangkewei@163.com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