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支持钛产业发展六项措施

    我市钛产业基础雄厚,产业链较为完善。作为我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大专项之一,我市提出要以中原钛谷建设为突破口,建设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为助推我市进一步拉长钛产业链,努力打造“新安—高新—洛龙”钛产业谷带,建设“洛阳·中原钛谷”,由我委牵头,研究起草的 《洛阳市支持钛产业发展六项措施》已正式印发实施。我市将从财政奖励、环境营造、人才激励等6个方面,推动我市钛产业发展。
     一、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为支持钛产业延链补链重大项目建设,实现集群发展,《洛阳市支持钛产业发展六项措施》提出,对建设或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熔炼锻造项目、高端钛材及钛制品项目,在项目完成投资2000万元时,给予100万元支持;项目投资达5000万元时,再给予200万元支持;项目建成后,给予共计500万元支持。
     二、支持终端市场开发
    在钛终端需求市场开发方面,我市鼓励七二五所、空导院、天久厨具、正骨医院、瑞涛机械等企业和科研机构创办或引进海洋装备、航空航天、民用生活、医疗器械等钛终端市场产品开发企业或机构。
    对新开办的企业或机构,在正常生产经营一年后,按照首期实缴注册资本的10%进行开办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钛终端产品开发,对新开发设计的钛终端产品并在我市生产制造的,按照首份销售合同额的10%给予开发设计单位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首次进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钛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双创”活动,对企业开放创新资源鼓励员工自组创新创业团队开展项目创新,并参加“双创”大赛,其参赛项目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并在我市生产经营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可达300万元。
    四、支持开展交流活动
    支持成立洛阳钛产业协会,积极组织行业交流、品牌推广、业内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我市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承办中国钛产业年会、钛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全国性钛产业展会、学术交流会。经市政府同意,对承办企业或组织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次活动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全国性或行业性展会,本地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参加展会的,由市财政对展位费给予100%补贴。
五、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支持新安县、高新区、洛龙区规划发展钛产业,对钛产业项目用地指标进行重点安排;引导钛产业项目进入产业园区集聚发展,严格限制产业链上游的钛选矿、富钛料冶炼等高耗能、高风险、重污染项目及国家限制、淘汰类项目入驻;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遇到的环保等问题进行重点解决,对主要企业积极争取优惠电价政策。支持成立钛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或基金,市、县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参股相关投资或基金。
     六、坚持人才激励政策
    我市将贯彻落实各项人才新政,重点培养集聚钛终端产品设计、钛热加工处理、钛合金材料研究等领域的各类人才,在科研经费、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人才支持政策。对在我市钛产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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