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至2017年度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先进装备领域)督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15年至2017年度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验收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按照要求验收程序要求,做好项目验收申请和准备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5年以来,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先进制造领域所有支持的项目,已完成全部任务且尚未验收,尤其是2018年12月达到《项目任务书》预定实施期限、经项目延期后到期且尚未验收的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一)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照验收申请书提供完整验收材料,对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验收材料或提供虚假验收材料的项目,将取消验收资格。

      (二) 达到验收实施期限不能进行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验收材料

      (一)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二)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报告;

      (三)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任务书;

      (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收支凭证;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产品检查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意见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本县(市、区)项目单位通知和指导工作,组织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于12月15日前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并将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进行审核。未按《通知》要求提出申请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信用不良记录,按《洛阳市科技进步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申报和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材料报送地点:洛阳市民之家科技局窗口6027

      联系人:尚琳      李萌萌

      联系电话:63910360    65987936


      附件1:2015年至2017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清单

      附件2: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附件3: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4:洛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指引

 

2018 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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