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132号)和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调查的通知》(豫科企〔2018〕27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开展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经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
二、调查内容
1.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运行情况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
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综合运行情况。
三、填报要求
1.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自2019年1月1日起通过网络平台填写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网上提交时间截至2019年1月31日。
2.国家级、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自2018年12月1日起通过网络平台填写众创空间综合发展情况表,网上提交时间截至2018年12月25日。
3.经备案的市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和众创空间(不含已升级为国家级和省级的载体)填写(专业化)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4.经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含已升级为国家级和省级的载体)填写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统计报表(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报表填报、校验和审核均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gov.cn/hjismp/a/login#tj)中进行。从“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用户名为“tj 原统计系统账号”,密码不变。
2.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系统报表通过网络平台提交、审核后,从系统打印纸质报表一式三份,要求有火炬中心水印,加盖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公章和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公章,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区内的省级以上孵化载体纸质材料报送高新区创业中心)。省级以上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纸质报表2018年12月28日前报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纸质报表2019年2月11日前报送。
3.经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于12月28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纸质报表一份,加盖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公章和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公章,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信箱。
联 系 人:刘汇洋 马改晓
联系电话:0379—63910557
地 址:洛阳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大楼729室
工作信箱:lykjjgxk@163.com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