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洛阳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12月18日,市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洛阳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布。


洛阳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豫发改环资〔2018〕673号)、《洛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洛政〔2017〕31号),促进我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现状
    “十二五”以来,以改善环境质量和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为目的,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深化示范试点,创新发展模式,加大资金投入等一系列措施,我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利用规模逐步扩大,科技水平明显提升,法规政策日趋完善,经济效益日益显现。
    2016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2413.38万吨。从工业固体废物区域分布来看,栾川县产生量超过1000万吨;嵩县、新安县、伊川县3县产生量超过200万吨,以上4县工业固废产生量占全市总量74.76%。从工业行业来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固废产生量超过1000万吨、电力和热力生产固废产生量超过500万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固废产生量超过100万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固废产生量超过30万吨。以上5个行业固废产生量占全市总量的98.7%。
    2016年,全市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物1092.9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45.3%,比全省低28.3个百分点。从地区利用率指标看,偃师市、嵩县、汝阳县、吉利区、伊滨区、伊川县等地综合利用率较高,对全市完成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指标贡献较大。煤矸石、粉煤灰等综合利用率较高,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7.2%,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总体来看,我市尾矿等产生量较大,固废综合利用仍有较大空间。制约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技术支撑力量薄弱,部分固废综合利用方式单一,利用规模小且技术水平较低。二是产品附加值不高,尤其是尾矿综合利用深度不够,产品局限于附加值较低的建材等领域。三是相关配套支持政策较少,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尚未形成长效推进机制,亟需持续的资金引导支持,缺乏全面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十三五”是我市全面深化“9 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时期。加快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既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根本要求,也是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打好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提升工业固废利用率为目标,以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为重点,坚持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利用为方向,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装备和技术水平,为打好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提供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将污染防治与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有机结合,创新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大宗工业固废的最大化利用,减少对原生资源的消耗,降低大宗工业固废的环境风险,构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控一体化管理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以栾川县、嵩县、新安县、伊川县、洛宁县等地为重点地区,着力提升尾矿、冶炼废渣的综合利用能力,其他地区结合本地工业固废特征,科学合理谋划一批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形成多层次利用、产业化发展格局。
    ——坚持科技推动与试点先行相结合。加快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集成,努力突破关键性难题,加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试点示范,打造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地区,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扶持一批重点企业。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示范引领、要素投入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发展绿色经济的积极性,完善政府、企业联动的发展机制,促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依托龙头骨干企业,突破一批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性技术和工艺,每个重点县培育1-2家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建设3-5个左右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带动提升全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到2020年,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350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聚焦尾矿等综合利用薄弱环节,持续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综合利用,补齐现有短板、巩固原有基础,坚持科技引领、市场导向,着力发展主流综合利用模式,积极探索高附加值综合利用模式,科学布局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形成多层次利用、产业化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一)稳妥有序推进尾矿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尾矿在金属回收、建材生产、矿山回采等领域的应用,主要是二次利用尾矿提取金、钼、钨、铁等有价金属,生产蒸压尾矿标砖、建筑石料、搅拌砂浆等,用作矿山回采矿柱及露天回采项目的充填体。以栾川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为重点区域,实施金、钨、钼、萤石等尾矿二次利用提取有价组分项目,利用钨钼、萤石等尾矿渣生产标砖项目,利用金矿废石充填回采矿柱及露天回采项目。到2020年,尾矿新增综合利用能力220万吨。
    (二)提升粉煤灰规模化利用水平。持续推进粉煤灰在全市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依托位于偃师市、新安县、伊川县等县(市)的大型火电企业,大力发展粉煤灰生产蒸压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新型无机保温防火集装饰一体化材料等新型绿色建材,积极研发粉煤灰70%以上掺量粉煤灰混凝土胶凝材料。到2020年,粉煤灰新增综合利用能力130万吨。
    (三)推广煤矸石高附加值利用。进一步推进煤矸石在建材生产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煤矸石代替粘土烧制透水砖、多孔砖等产业。以伊川县、新安县等煤炭产地为重点,实施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积极拓展煤矸石综合利用新领域,提升煤矸石高附加值利用水平,例如发展煤矸石生产聚苯乙烯微粒复合保温砌块、硅酸铝陶瓷纤维、煅烧高岭土等。
    (四)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征和大宗工业固废类型、数量,积极创新综合利用方式,坚持规模化、全量化利用,进一步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冶炼废渣。加强冶炼渣深度整体利用,完善冶炼渣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条。重点提取分离有色冶炼渣中金、银、铜、锌等稀贵金属元素,依托栾川县的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重点实施有色金属冶炼废渣集中安全处置渣场等项目。到2020年,新增年处理冶炼渣6000吨的能力。
    电石渣。立足现有常规资源化途径和成熟技术,大力开拓更具商业价值、高附加值、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型资源化途径,推广电石渣制作墙体建材和环境治理中中和酸性物质、脱硫剂等技术。以嵩县为重点区域,实施电石渣中和处理废酸堆存项目。到2020年,电石渣新增综合利用能力3万吨。
    其他类。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利用本地特色工业固废,合理布局建设相应的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在陶瓷玻璃工业园区,实施陶瓷粉、废玻璃掺和微晶料高温熔融制备硅巢板等项目;在食品加工区,实施生物废渣制备非粮乙醇及生物有机肥等项目;实施乳酸发酵板框渣综合利用、糠醛渣清洁能源化利用、废铝灰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对铝灰、废型砂等大量堆存的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到2020年,其他类工业固废新增综合利用能力4万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工信、财政、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行动计划实施的综合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工信部门负责固废综合利用行业准入(规范);市财政局统筹现有财政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市国土局负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市环保局负责对违法堆存的固废堆存场所进行依法查处,统计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及综合利用情况,对重点项目进行环境监管。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废物产生情况,各县(市)要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二)抓好项目实施。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综合利用能力。组织做好项目环评、规划、土地等前期工作,确保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实行定期报告和实地督导制度,及时跟踪问效,督促并指导县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重点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无法开工建设以及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调整,确保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发挥综合利用能力。
    (三)推进技术进步。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荐先进技术争取省、市科技创新专项,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龙头骨干企业,突破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加强与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前沿技术和高端人才。加强技术推广,及时将成熟技术推荐纳入省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支持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降低生产过程中工业固废的产生量。
    (四)加大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先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向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倾斜。严格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关税收减免及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大宗工业固废产生、综合利用及堆存状况等数据信息收集渠道和公共信息平台,加强数据监测分析研判,强化政府对大宗工业固废产生、排放、利用全过程指导。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纳入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内容,对于措施不落实、项目不按期建设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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