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高新技术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高〔2019〕3号)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年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有效期内(含2019年已公示)的高新技术企业;
纳入高新区统计(系统所属区域开头为410396)的企业通过高新区审核填报。
二、填报流程
(一)填报方式
1.下载并认真学习《2019年度企业报表注意事项》(附件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制度》(附件2)。
2.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选择“个人/企业”,账号和密码与高企认定网登录时的密码、账号相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登录账号及密码由市科技局下发。
3. 高企登录后,点击火炬统计调查中的“我要办理”,进入统计系统,选择带有“高企发展情况表”的选项。企业报表填写完毕并提交后,由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进行审核。
(二)报送要求
1. 网上填报火炬统计调查报表,经各级科技部门审核并通过;
2. 2019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经系统打印带有“火炬”水印的纸质报表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需对当年上报数据与上年度数据比对,如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还需提供变化原因书面说明,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纸质报表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汇总后统一邮寄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 纳入高新区统计(系统所属区域开头为410396)的企业通过高新区审核填报,填报要求以高新区通知为准。火炬中心填报系统定时关闭,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3月13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认真核对企业填报信息,确认企业本身是否上市(母公司上市不等同于自身上市),上市代码需与上市类型一致。
3.企业填报时,应注意财务数据的单位和币种等(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数据四舍五入取整(不含小数点)。
4.企业是否与国家统计报送一套表,选择2“否”;科技项目概况表中的活动类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选择3“试验发展”。
5.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5月底前须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科技部火炬调查信息系统已与多个系统联网,数据实时抓取比对,各单位应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翁 翔 63910557
高新区统计局 高桂丹 69862236
附件:1. 2019年度企业报表注意事项
2.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2020年2月11日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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