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关于组织<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扶持政策兑现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大院大所大企业申报、县区审核推荐、业务归口部门初审、专家认定评审、市政府联席会议研究等程序,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的政策事项进行了认定。现将2020年《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兑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11日至15日。
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若有异议可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人合科 63926667
市纪委驻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63128408
联系邮箱:lykjjrhk@126.com
通讯地址:洛阳党政综合办公大楼709房间
附件:
1.洛阳市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兑现认定通过表
2.洛阳市支持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兑现认定未通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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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
2020年《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兑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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