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着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徐志萍
内容提要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加快数字化转型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提出31条政策措施。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28条具体措施。可以说,民营经济迎来了近年来最实、最全、最具针对性的重磅政策“大礼包”,对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阶段的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高含金量的政策举措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也释放出中央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企业制度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现代企业制度是在市场经济四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历尽坎坷、反复改进而逐渐形成的一种科学、高效、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企业制度。但是,现代企业制度有其难以克服的缺陷,“以资本为中心”的逻辑下,无法保证企业利益与社会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则是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以党的建设为灵魂、以社会责任为使命的“三位一体”的企业管理制度。《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但洛阳的民营企业绝大部分仍以家族式管理模式为主。虽然家族式管理模式是民营企业在初创期能够选择的一种极其有效的管理模式,对其顺利度过艰难而漫长的创业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家族式管理模式弊端逐步显现。为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洛阳市不断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改变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多元产权制度改革、现代法人治理机制改革、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毫无疑问,以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努力方向,民营企业就能以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现代化为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民营企业不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更是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但是由于科技创新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大多数民营企业存在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资金链条不稳、筹资能力不强、贷款渠道不畅等困难,至今不少企业仍保持着“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的守成思想,导致民营企业缺乏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近年来,洛阳市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民营企业的创新投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创新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意见》特别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这不仅意味着民营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更为民营企业打开了一条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意见》还明确指出通过加大政府采购、保险补偿力度等方式帮企业降低风险,有利于民企加大投入,搞科技研发。此外,还支持民企与科研机构共建各类创新平台、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这些都为民企科技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加快数字化转型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
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已是大势所趋,民营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进行数字化转型是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但是,民营企业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等诸多困境,也成为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和难点。针对企业反映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备、转型成本高等问题,《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低成本、模块化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实际上,这就是支持引导以传统产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加快绿色化、数字化、高端化转型,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进入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能源等新动能产业。上述举措为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路径指引,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作者为中共洛阳市委党校管理教研部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