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科研信用承诺制的告知书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0]17号)及《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宛科[2020]26号)文件要求,我局在省、市级研发中心建设、市科技重大专项立项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申报等科技项目及平台管理工作中,实行承诺制。请各责任主体对所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做出承诺。申报主体为企业的,按照以下规范格式报送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特此告知。

附件:南阳市企业信用承诺书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 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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