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解读

日前,南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及意义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只有 “ 管得好,才能放得开 ” 。加强信用监管是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环,是 “ 放管服 ” 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支撑 “ 放管服 ” 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 2019 年 7 月 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9 〕 35 号,以下简称《 国家 指导意见》),明确了信用监管的落实措施和运行机制。

为贯彻落实《 国家 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印发了《省实施方案》,从河南实际出发,进一步明晰了我省信用监管的重点举措和政策措施 ,在国家文件基础上,增加了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加强全省一体化信用信息监管等内容。

近年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发挥作用,并实现与各部门和省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双公示数据量在全省位列前茅。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多个领域已经实施。联合奖惩机制基本形成,守信激励助力惠民便企,失信惩戒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当前,随着国家和省信用监管文件的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我市实际情况而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事关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还是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考核和县域经济 “三起来”的重要考核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监管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 工作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是, 到 2020年年底,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到 2022年年底,行业信用监管实现全覆盖,信用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三) 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负责落实,到 2022年底完成工作目标。

(四) 重要内容解读

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 全市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 、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 在事前监管环节,通过市场主体 “ 做承诺 ”“ 重教育 ”“ 用报告 ” ,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全面推广主动信用承诺制度,加快许可事项办理进度,扩大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在事中监管环节,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鼓励市场主体自愿注册信用信息,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事后监管环节,从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等方面,强调用好失信联合惩戒的 “ 利剑 ” 。

2 、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分级分类的监管机制。 传统监管模式对所有监管主体平均用力,监管成本高,市场主体压力大、受干扰多。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使监管力量 “ 好钢用在刀刃上 ” ,努力做到对诚信守法者 “ 无事不扰 ” ,对违法失信者 “ 利剑高悬 ” 。

3 、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大幅提升失信成本的监管机制。 失信代价过低、惩罚过轻、传播少是目前失信问题高发、频发、复发的重要原因。《实施方案》 “ 对症下药 ”“ 靶向治理 ” ,一是让失信者付出失信记录广泛共享,因而有可能处处受限的成本。二是让失信者付出依法依规公示失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督、舆论监督的成本。三是让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者付出被列入 “ 黑名单 ” ,承受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成本。《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四是让涉及极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与国计民生安全攸关领域的失信者付出在一定期限内甚至永远被实施行业禁入、逐出市场的成本。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实施方案》要求,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失信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五是让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责任人付出依法依规被问责的成本。总之,要让监管长出 “ 牙齿 ” ,从根本上解决失信行为反复出现、易地出现的问题。

4 、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信息充分共享和依法依规充分公开的监管机制。 信息共享,特别是失信信息的充分共享是实施信用监管的基础。《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 “ 互联网 监管 ” 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形成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 “ 一张网 ” 。同时,将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执法监管信息等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按需共享,支撑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信息公开,是质量最高的信息共享和效果最好的失信惩戒。《实施方案》在成效显著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 双公示 ” 机制基础上,提出依托 “ 信用 南阳” 网站或其他渠道,开展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更大范围的信息公开,实现 “ 应公开、尽公开 ” 。

5 、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充分体现以 “ 互联网 ” 为特征的大数据监管机制。 “ 互联网 ” 是实现信用监管高效化、智能化、泛在化的重要载体 。 《实施方案》提出在数据有效整合、信用风险预警和公正信用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 “ 互联网 ” 、大数据支撑作用。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

6 、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更加注重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监管机制。 “ 监管不能任性 ” 是信用监管的基本原则,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是《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实施方案》提出,因错误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错误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

7 、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管机制。 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是信用监管的突出特征。只有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才能确保行政行为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已于 2020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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