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南阳高铁东站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

南阳交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阳东站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宛交投新城 〔 2020〕29号)收悉。为规范高铁东站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合理调控和利用停车场资源,根据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 2018]5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2016]16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等文件精神,经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和审价会审议等程序,现就你公司南阳东站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

收费采取计时收费办法。收费标准:小型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802-2014)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 免费时长为 30分钟(含),超过30分钟至2小时(含)按5元/辆收费,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加收2元/辆,24小时累计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临时停车看管服务费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以及殡葬车、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

(二)因紧急情况或举行重大活动时,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免费停车看管服务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 2019〕36号)文件规定减半执行。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车辆停放场地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价格公示牌,标明经营者的名称、存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减免费事项、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及 12315价格举报电话。

五、收取停放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收费不给付合法票据的,车辆停放人有权拒付停放看管服务费。

六、你公司应当完善车辆停放设施,维护场内停放秩序,规范引导车辆有序安全进出和停放,防止车辆损坏丢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本方案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三个月应主动申请并提交停车场相关运行数据等资料进行成本测算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八、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1年1月21日

主题词: 南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 阳高 铁东 收费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010-2021-0000001 宛发改收费〔2021〕26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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