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

宛政文〔2022〕7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南阳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白河、唐河、丹江、淇河、老灌河、湍河、刁河、赵河、三夹河、泌阳河、甘江河、清河、潦河(界河段)、淮河、滔河等15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由你单位负责发布,并会同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河流日常管理,维护河道自然生态,持续提升河道综合功能。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保护 利用 规划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803 宛政文〔2022〕7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09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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