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一、总则

  根据国家《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省、市有关职改政策规定,结合濮阳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任职条件

  1、 担任初级工程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本原则,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及技术水平。

  3、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

  三、评审条件

  1、 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工作的实际能力,有一定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

   ⑵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⑶ 在职五大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

  2、 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指导技术人员业务实践和业务学习的基本能力;

   ⑵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技术问题;

   ⑶在职五大毕业生,本科毕业获得毕业证书;专科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四、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进行常规定职,所学专业与从事不一致者按本条件参加评审。

  五、不具备学历评审

  本着三个有利于标准。重学历、资力,但不唯学历、资力,强调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在生产第一线的业务骨干,高中毕业,在技术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技校毕业三年以上,经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或答辩合格或本专业岗位培训合格,具备上述技术员的业务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技术员职务;

  1、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发表、宣读论文一篇以上;

  2、 参加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技术组成员,且该项目已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3、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经市县人事职改部门的认可,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高中毕业十年以上,技校毕业八年以上,并担任技术员四年以上,经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的基础知识考试或答辩合格或本专业岗位培训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

  1、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或宣读论文三篇以上;

  2、参加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技术组成员,本人作出一定贡献,该项目已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3、获市三等以上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

  4、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经市县人事职改部门认可,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二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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