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推荐2007年濮阳市科学技术奖励的
通 知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濮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实施科教兴濮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表彰为科学技术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濮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决定受理2007年市科学技术奖励请奖个人与项目的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一)濮阳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
(二)濮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
奖励在我市做出卓越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理论,引起该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2、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3、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二)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推荐范围
⑴2006年1月1日—2007年4月30日正式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具有市级以上先进水平的项目(以鉴定日期为准)。对2006年缓评成果及2005年没有请奖的成果,经市科技局审查同意后,也可推荐。
⑵经市科技局审查同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产生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包括:已获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正式通过国家、省品种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正式通过国家审批的新药等。
⑶自然科学领域内个人或集体编著的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优秀科技著作,包括科技专著类、科技教材类、科普图书类。
2、推荐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
⑵在重大工程建设、设备研制、资源开发利用和重大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了创造性贡献。
⑶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中有创新和发展的新成果。
⑷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对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加速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⑸有重大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和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⑹优秀科技著作的推荐条件依据《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评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3、成果在生产或社会实践中应用半年以上,具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且效益情况有财务部门出示的证明。
三、推荐渠道
县(区)人民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的科技管理机构以及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其它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有资格推荐。
县(区)和市直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归口推荐。
四、推荐书的填写
1、请奖成果的考核工作由推荐单位(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委局,中央、省驻濮单位)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该项技术是否成熟,是否已应用于生产和切实可行,对其产生的效益和主要完成者进行审核,并填写考核报告,加盖公章。
2、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者应按《濮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顺序、人员应与《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完全一致。填写要求内容齐全、字体清楚,不得缺项,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签字,盖章处印章清晰(红章)。
五、推荐材料
(一)推荐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
1、《濮阳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推荐书》一式二份;
2、《濮阳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候选人个人简介》一份(A4纸Word格式打印,限500字)。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学技术工作主要贡献、荣誉奖励等。同时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pyskjcg@sina.com;
2、候选人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套(报送时提交原件审核):
⑴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及科学技术奖励证书;
⑵专利(或其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
⑶取得效益的需提交单位财务证明(原件)或完税证明;
⑷荣获与科学技术工作有关的其它荣誉。
3、候选人近期标准照片(2寸)一张。
(二)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濮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一式二份;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原件一式二份;
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新药审批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科技著作按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评审工作暂行规定》报送相关表格原件一式二份;
3、全套技术资料一套;(提供原件审核)
4、《濮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简介》一份,同时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pyskjcg@sina.com。
六、推荐时间
5月14日──5月18日。
七、其它
1、请奖材料自留底稿,获奖与否材料均不退回。
2、凡推荐材料不齐全,不按要求填写、不符合推荐程序及报送时间过期者,均不再受理。
3、推荐书可从互联网下载:
濮阳科技之窗http://www.pykj.gov.cn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外事科 6666209
附件: ( 略。可从互联网下载)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科技 奖励 推荐 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