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5-2006年县(区)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05-2006年县(区)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一五”规划》和《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农函[2007]7号)和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统一要求,我市将开展2005-2006年度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国家行政区划设立的县(区)均须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按照科技部《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2005年-2006年)》中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和计分办法进行。

三、考核工作组织

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成立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李趁英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解朝聘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农业科技科,同时成立考核专家组。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县(区)自评、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考核办法

1、市科技局组织县(区)的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实地考察、数据审核、听取汇报、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

2、在通过市科技进步考核专家组考核的基础上,省科技厅组织考核通过县(区)的审核,建立考核抽查制度,视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对参加考核的单位,首先考核其三项一票否决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如果其中有一项指标未达到要求,即视为未通过考核。对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均达到要求的,可继续进行下一步的考核,计算出考核得分。根据得分情况,提出通过考核单位建议名单,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提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单位建议名单。

五、考核进度安排

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7年5月15日止,为县(区)科技局组织自评考核、报送时间。第二阶段:2007年5月16日至20日为市科技局组织审核、整理上报时间。第三阶段:2007年5月21日至6月30日为省科技厅组织考核组对所有参加考核单位上报的材料、数据集中审查和抽查时间。

六、考核材料要求

考核材料具体要求和份数按《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2005年-2006年)》的规定执行。

七、几点要求

1、各县(区)科技局按通知要求,进行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07年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并确保工作质量。

2、考核实行报送材料承诺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对本县(区)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签字盖章为准)。

3、上报考核材料和结果要严肃认真,考核材料的印制、装订要符合要求。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科技科

联 系 人:郭向东  李海军

联系电话:6666208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