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有效改善科技创新环境,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濮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濮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