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度濮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资金项目的通知
濮科〔2009〕54号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财政局《濮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濮科[2008]112号)和市财政局、科技局《濮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濮财办教[2008]26号),现就2009年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属财政供给的科学事业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研究实验基地共享平台、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二、原则。2009年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资金的使用原则是:
(一)择优支持、适当倾斜原则。对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较强、管理规范,但科技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单位,给予适当倾斜。
(二)专款专用原则。条件建设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和挤占,不得抵顶单位事业经费。
三、数量。市直科学事业单位每家限报1个项目,各县区限报1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于7月10日前,将编写好的《濮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及《濮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七份报送到市科技局,同时将《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