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2009-07-14 濮阳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反映。 附件: 标签: 上一篇:关于加强工作纪律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报送2009年度濮阳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资金项目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