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市)科技局,郑州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编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的通知》(国科办计[2009]61号)有关要求,现将《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2009)》产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包括河南省境内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编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的通知》。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科技部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most.gov.cn)。
二、本次申报采取属地原则,各地市科技局、郑州和洛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企业、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报送材料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进行整理,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五份。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件报送当地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地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科技部通知中有关要求审查后,出具推荐文件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河南省科技厅。
四、各地市科技局、郑州和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将申报单位材料一式五份,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收齐后于10月26日(星期一)统一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302室。申报汇总表按照科技部通知附件3格式进行填写,加盖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公章。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袁 峥
联系电话:0371-65958691
电子信箱:skjtgxc@sina.com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00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