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濮发改〔2010〕495号文件的通知

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企业:

根据我市车用天然气市场经营状况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濮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车用CNG价格调整的批复》(濮发改〔2010〕495号)文件。车用CNG价格暂由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

本通知自2015年9月26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有新的政策,按上级政策执行。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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