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选报2016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濮政重点办〔2015〕24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关于选报2016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其支撑、带动和辐射作用,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赶超发展,实现“十三五”建设良好开局,现就选报2016年度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报原则

(一)基本条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符合全市有关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必须具有合理的项目建设工期,工期一般控制在3年以内,超过3年的,选报在近3年内能够建设实施的部分。

(二)分类和标准:重点项目按行业分为工业、农林水利、城建环保、社会事业、交通能源、服务业(商贸物流)6大类。每类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新建项目、续建项目、前期项目3种。新建项目即计划新开工项目,是指当年能够完成项目审批(备案、核准),通过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落实建设资金,并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各种建设手续完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当年重点推进手续办理、无法确保开工的项目。除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其它项目原则上不列前期项目。

(三)选报重点:项目筛选参考2016年度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附件1),适当提高工业项目在重点建设项目的比重,把项目的选择和生态城市、产业集聚区、城市示范区建设、招商引资、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重选报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利保持、能源支撑、高成长性服务业、生态环保工程、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项目。所有选报项目中一律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城中村改造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以县(区)为单位打捆上报。

(四)选报规模:重点工业项目概算投资不低于1亿元,原则上要求是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的项目;其他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报送项目应前后对应,建设内容和投资额要按照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填写,没有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要按照正式投资协议或合同填写。 

二、项目选报要求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力争筛选出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尤其是最近招商引资需加快落地及今年第四季度新谋划包装的项目,确保更多项目进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盘子,进一步破解瓶颈制约,为我市保持态势、创新优势、转型升级、赶超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1、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所选报项目情况,对拟选报的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对拟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详细听取汇报,全面掌握项目当前建设情况和2016年建设推进计划,准确落实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日期,科学确定项目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落实的可行性。

2、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项目选报标准,尽快完善条件,认真填写2016年度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基本情况表(附件2、3),填报时间具体到月。并于11月20日12时前将汇总表、基本情况表的纸质版盖章报送市政府重点办(市政府办公楼6楼631室),电子版发至市政府重点办邮箱,有关附件请登陆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pydpc.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 于效凯  高 岩

联系电话(传真):8916278  8916291  

电子信箱:szfzdb@126.com

附件:1、2016年度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名录

2、2016年度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3、拟列入2016年度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5年11月4日


附件1

 

2016年度濮阳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

指导目录

 

申报范围:国家及省、市布局的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重大社会事业和民生项目,重大生态工程和节能减排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央和省、市投资项目,其他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重点工业项目概算投资不低于1亿元,其他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具体分类如下:

一、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一)工业项目

布局在产业集聚区,符合产业集聚区产业主导方向的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食品、现代家居、轻纺、羽绒服装加工、建材、电子产品、生物医药、钢铁、化工类等项目,符合省、市发展规划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二)服务业项目

1、列入国家、省或市专项规划,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综合物流园区、大型物流中心、城市配送中心等建设项目;

2、布局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不含房地产开发)、商务办公楼、特色商业街、大型交易市场等建设项目;

3、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重大文化、旅游、金融等服务业建设项目。

二、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项目

(一)交通项目

1、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2、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里程10公里以上的国省干线一级公路(包括改扩建)、独立大桥及特大桥梁;

3、其他公路项目:物流通道和城际快速通道、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4、重要的运输场站建设项目。

(二)能源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替代发电项目,如生物能源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2、各种火电及热电联产、抽水蓄能等电站建设项目;

3、投资5000万以上的电网项目;

4、煤炭储配中心建设项目;

5、国家和省规划的油气长输管道、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建设项目;

6、大型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项目。

(三)农林水利项目

1、列入省、市规划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项目,如特色植物种植园、大型肉类养殖场、都市观光农业等项目;

2、列入国家或省规划建设的大中型水库、调水工程、引黄调蓄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改建灌区工程、主要防洪河道治理工程等建设项目;

3、土地整理类建设项目。

(四)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分类填报到社会事业项目中)

重大信息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移动、联通、电信各种基站建设等。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一)城建项目

1、中心城市、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重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布局、重大城市综合体和标志性建设项目;

2、城市道路管网建设项目;

3、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

4、南水北调沿线受水城市供水建设项目;

5、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6、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迁村并居工程、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节能减排环保项目

1、单个项目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节能节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等项目;

2、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生态环保建设项目,包括生态修复、生态提升的公园、湿地、森林生态园等;

3、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建设项目;

4、城市河流疏通和清洁项目。

四、社会事业及民生项目

1、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职业教育园区、校舍安全工程、实训基地等教育领域建设项目和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等项目;

2、利用国家或省、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政法、就业、养老、体育、救灾备灾等公共服务和安全体系等项目;

3、民间资本投资的5000万元以上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体育等项目。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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