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濮发〔2013〕7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濮政〔2015〕94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优先支持新能源、化工新材料、羽绒、生物基材料等我市在全省领先领域的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统筹组织和安排好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初审及推荐工作。
  一、科技计划体系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濮政〔2015〕9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自身需要,围绕科技计划功能定位,我市科技计划体系整合形成濮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科技人才与团队建设专项5大类科技计划。
  科技重大专项包括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包括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包括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科技人才与团队建设专项包括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和创新型科技团队计划。
  二、集中受理的计划类别
  2016年度集中申报和受理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含重点和普通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产学研合作计划、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及创新型科技团队计划。
  三、申报要求
  1.濮阳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研发或推广能力的单位。
  2.上年末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3.重视科研开发工作,科研实力较强,近三年取得科研成果、专利(含申请专利)者优先支持。
  4.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立项支持;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市科技计划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四、申报材料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必须填报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2.普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项目预算申报书一式三份。
  3.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分别装订。
  4.项目申请单位除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外,还须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5.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电子版可在濮阳科技之窗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pykj.gov.cn)。
  五、申报渠道
  1.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2.其他单位通过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中央及省属驻濮企业可直接申报。
  3.院校、科研单位、医疗卫生及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六、集中申报
  1.时间:2016年3月7—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月7—8日: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
       3月9—10日:市直及其他单位。
  2.地点:濮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中原西路与安凯路交叉口西南角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楼)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海军   李君领
  联系电话:6666210  4435320
  电子邮箱:pykjjc@163.com

附件:2016年度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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