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委、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要求,请各县(区)工信部门抓紧时间组织开展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形成合力,积极组织申报。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形成合力,做好项目调研、筛选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指导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完善申报资料。
二、严格把关,做好项目审核。县(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单位)项目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根据要求,按时上报。各县(区)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1份);同时将企业(单位)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工信委(4套);《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附件2、3、4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ysgxjghk@126.com,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
(联系人:邱燕杰、杨俊俊 联系电话:6666089)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6〕81号)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