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企业服务日和金融工作日
实施方案
根据《濮阳市企业服务日和金融工作日工作制度》(濮办〔2016〕2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濮阳市企业服务日和金融工作日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实施企业服务日和金融工作日制度,建立企业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环境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企业服务日
每周六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有关领导通过主持召开企业座谈会或现场办公会等方式,研究解决产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工信委负责企业服务日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整理企业反映的问题,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情况建立专项台帐,每周进行督查督办。
(二)金融工作日
每十天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等部门轮流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参加的专题对接会,听取企业在融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讲解银行融资产品及相关知识。市金融办负责金融工作日的安排与协调,市工信委负责有资金需求企业的组织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问题收集。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定期收集汇总、筛选梳理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与问题涉及的市有关部门或县(区)进行对接。
(二)专题研究。根据收集梳理问题和对接情况,定期组织召开由企业和相关部门及县(区)参加的座谈会、现场办公会和专场对接会,提出解决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办结时限。
(三)督导落实。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做好会议记录。凡需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解决的事项,由市督查局负责督导落实;凡需金融机构解决的企业融资问题,由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银监部门负责督导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定期报告。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要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领导汇报问题解决情况。每季度末,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问题办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服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企业服务日和金融工作日作为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主动服务企业的重要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企业服务日和金融工作日活动有序开展。
(二)主动作为,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勇于担当尽责,主动对接企业,深入了解情况,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创新,完善机制。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企业服务日和金融工作日制度,搭建起政府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桥梁,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