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相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濮阳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濮职改办〔2017〕26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及呈报材料
(一)申报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24个:城建、环保、水利、林业、建材、矿山、地质、机械、电气、电子、技术监督、化工、轻工、纺织、交通、冶金、医药管理、计算机、广电、通信、安全、电力、检验与检测专业(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消防。
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12个:水利、纺织、轻工、建材、化工、医药管理、地质、冶金、电子、知识产权、电力、检验与检测专业(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工程师评审专业20个:城建、环保、水利、林业、建材、矿山、地质、机械、电气、电子、技术监督、化工、轻工、纺织、交通、冶金、医药管理、测绘,电力工程、检验与检测专业(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二)报送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2.经市职改办审查合格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份。
3.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濮阳称网”—“下载专区”下载)2份,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不收复印件)。《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申报人员需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的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并签字。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以及同内容的电子文本,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式50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式35份。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河南职称网”、“濮阳职称网”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
(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从事工作手工录入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
6.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下同)各1份。域外调入我市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中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鉴定论文需复印件5份)。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须在《评审简表》上注明奖励或专利的类别及证书编号)、成果鉴定证书、同行专家认定评价材料,科研计划项目或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申报高级职称需复印件1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非公企业人员除外)。
12.破格申报的须由单位对照标准分款写出破格报告,经县(区)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破格报告打印2份。
13.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和民主推荐结果。
(三)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报送的材料
1.非公单位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在当地交纳社会保险费单据等有效证明原件。
2.从机关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员,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正高级、高级工程师:2017年11月14日
工程师:2017年11月24日
三、几点要求
(一)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及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材料以县(区)、市直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为单位集中报送。
(二)各报送材料单位要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将拒收退回并向市职改办通报。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钢笔(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评审简表》用A3纸打印。
(四)申报人员《资格审查表》分专业进行打印。
(五)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时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六)按时足额交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七)申报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类分装,并在评审材料袋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评审表》、《评审简表》分别单独装成1袋并标明;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档案、参加答辩人员的业务自传及指定鉴定论文复印件等集中装袋;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分装(按评审简表填写顺序排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集中装袋(按评审简表填写顺序排列)。
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统一用档案袋包装,结实捆扎,不加外包装,每袋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及材料清单。
(八)要求报送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为原件。相关申报表格可到“河南职称网”或“濮阳职称网”下载,有关申报、评审、公示、材料和评审表清退等工作的通知将发布在“濮阳科技之窗”网站,请申报人及呈报单位及时查看。
(九)参考网站:
濮阳科技之窗网站:http://www.pykj.gov.cn/
河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kjt.gov.cn/
(十)报送材料地点:
濮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中原西路与华丰路交叉口西南角,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楼, 215房间(公交16路,亿丰时代广场下车,往西100米中原路南)。
联系电话:4435320;邮箱:pyppc@sina.com。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6666353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