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濮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一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了专项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一是制定文件。为了强化对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濮阳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濮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严格界定了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工作程序,对各级各部门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做了详细安排布置,确保了评价工作高标准谋划、高站位起步、高质量推进。二是召开会议。2月1日,市政府召开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部署会议,各县(区)分管产业集聚区工作的副县长、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参会。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综合施力,落实《实施细则》职责分工,通过分类评价促进企业对标先进,加快转型升级。会议结束后,各县(区)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具体安排。各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推动评价工作落地生根。三是建立组织。为确保评价工作中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推动评价工作顺利实施,市级层面由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各县(区)成立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评价工作。目前,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正全面深入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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