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进涉企数据共享

为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近日,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评价工作程序,多轮审核,科学测算,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科学、客观。

一是逐项核实,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信。企业用地面积、主营业务收入、工业总产值、利润总额、实缴税收、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综合能耗等7项涉企基础数据由产业集聚区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并认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核定汇总上报。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市统计、国土、税务等市直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对异常数据及时反馈,经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修正后再次上报。经过两轮审核把关后,确定作为基准值测算基础数据,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是反复测算,确保基准值合理客观。依据《濮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反复测算,得出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等5项数值。通过与我市历史数据、周边地市数据比对,并经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把关,最终确定能够客观反映我市实际发展水平的数值,反馈至各县区和各产业集聚区,作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的基准值。

三是建立机制,推进涉企数据共享。为确保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持续顺利推进,及时监测分析企业绩效情况,我市建立了监督检查、受理审核、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同时,大力推进统计、工信、科技、环保、国土、税务等部门涉企数据共享,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企业认可的分类综合评价工作体系,推动产业集聚区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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