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举措,特别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内外环境稳定的关键时期,《办法》整合春耕肥、救灾肥、钾肥三项储备,完善储备政策、优化考核方式、明确监管职责,构建了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储备管理体系,其发布对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保障和巩固粮食安全、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应对自然风险,为粮食生产保驾护航。 我国幅员辽阔,各类自然灾害频发,保持一定数量的救灾化肥储备对应对自然风险、保障粮食安全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农业对自然灾害尤为敏感。 农业受制于自然条件和生物规律,粮食生产季节性强且周期比较长,水旱灾害、病虫害、气温异常等都有可能导致危害。 二是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市场储肥淡季。 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如在储肥淡季发生自然灾害,市场储肥量较少,恐难以应对灾情需要。 三是足够的农资储备有利于灾后重建。 从最近两年我国的受灾情况可看出,农业灾情发生后迫切需要平价农资供应以帮助灾后重建。如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农作物需及时补种并加强施肥和田间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损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办法》从战略高度保留并完善了救灾肥储备并合理安排储备期,使其与春耕肥储备互为补充,为我国辽阔的耕地面积和巨大的农业用肥需求提供了有力物资保障,具有财政支出少、市场保障能力强、调控效力大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有助于应对自然风险,保障灾后用肥,为粮食生产保驾护航。

二、应对市场风险,化解多种市场供求矛盾。 尽管整体看来,我国化肥产能已经过剩,但季节性、区域性和结构性的供求矛盾依然存在,市场仍存在较大风险。 一是化肥供求呈紧平衡态势。 随着化肥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后产能不断淘汰,化肥市场供求关系已由供过于求转变为紧平衡状态。 二是基层社会库存规模大幅减少。 受近年经营风险上升影响,经销商和农民化肥储备库存大幅下降。 三是我国化肥产地和使用地分散。 如磷肥生产主要分布于西南地区,氮肥主要从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四川等主产区运往全国,不少省份氮肥完全依赖远距离调入。基于以上原因,如国家没有相关政策调控,在春耕用肥旺季很可能会出现化肥供应不足情况,影响农业生产。《办法》从储备期、储备规模、储备考核等各方面优化完善实施多年的化肥淡储制度,将春耕肥与救灾肥、钾肥统筹管理。在当前基层经销商储肥量较小的情况下,春耕肥将发挥化肥市场的“压舱石”和“蓄水池”效应,在平抑化肥市场价格、调剂化肥市场余缺、保证化肥市场供应、保护农民种植积极性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保护钾盐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土壤普遍缺钾,钾肥需求较大,而我国钾盐产量尚不能满足农业需求。 一是我国钾盐资源有限。 钾肥资源主要集中分布于西北部的盐湖地区,如果过度开采钾资源,则易导致资源过快耗竭、品位急剧下降、开采成本加大、资源体系遭到破坏。 二是对国外依存度较高。 有近50%的钾肥需要进口满足,而全球钾盐资源分布很不均衡,加拿大、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三国钾盐合计储量占世界总量的92%,国际钾盐钾肥市场的价格容易形成垄断,威胁我国粮食安全。《办法》保留钾肥储备并提出“钾肥储备考虑救灾肥、春耕肥储备调整情况,相应增加到一定规模后保持稳定”,对满足国内钾肥需要、减少国内钾肥资源消耗、防范国际突发风险和保证粮食安全与基本民生具有深远的意义。

四、支持厂商合作,推动化肥供应链融合发展。 作为传统行业,农资行业供应链融合发展起步较晚,进度较慢。但供应链具有创新、协同、共赢、开放、绿色等特征,有利于加速产业融合、深化社会分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有利于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 一是有利于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 通过加强产销衔接,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农资供应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二是有利于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 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农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办法》支持化肥生产、流通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承储,实现从农资生产到运输的高效运转,客观上推动了产业供应链融合发展,有利于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

五、优化管理办法,便于监督管理。 《办法》认真汲取以往化肥储备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采取必要手段降低企业负担。 一是优化储备考核管理。 原有淡储管理办法对承储企业的考核任务量逐年增加,承储企业实际储备量越来越大,市场风险越来越大,而《办法》以累计调入量为考核指标,遏制了调入量和库存量考核指标的不合理增长,可以更好地发挥承储企业的积极性。 二是优化储备财务管理。 《办法》将春耕肥任务中相关肥种承储货值单价,按照救灾肥标准,加上合理且不超过当前水平的仓储运杂费综合计算确定,减轻了企业承储负担。 三是优化储备监督管理。 《办法》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各部门的权责,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作者:符纯华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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