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选报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濮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 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始终坚持把绿色发展放在首位,立足落实 “ 六稳 ” 、 “ 六保 ” 工作,聚焦 “ 十四五 ” 规划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 “ 两新一重 ” 、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民生社会等领域,聚焦新型化工基地、扶贫攻坚、高等院校、节能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坚持优中选优,以高质量的项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更多濮阳力量。 现就选报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报原则

(一)基本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符合《濮阳市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见附件)规定的具体条件;对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应只选列近 3 年内能够实施的建设内容。

(二)分类: 重点项目按行业分为 工业、农林水利、城建环保、社会事业、交通能源、服务业 6 大类。每类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 新建、续建项目 2 种。新建项目即计划新开工项目,须已取得项目审批(备案、核准),建设用地选址和预审,环评审批,落实建设资金,并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续建项目,应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 2020 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

(三)选报重点: 项目筛选参考濮阳市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附件 1 ) , 适当提高工业项目在重点建设项目的比重, 同时要紧紧围绕生态城市、产业集聚区、新型化工基地、服务业“两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谋划筛选项目,着重选报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土保持、能源支撑、高成长性服务业、生态环保工程、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项目。 所有选报项目中一律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含单一性商业地产)项目, 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县(区)为单位打捆上报,其他项目不允许打捆上报。

(四)选报规模: 工业项目概算投资不低于 1 亿元,原则上要求是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的项目;其他项目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报送项目应前后对应,建设内容和概算投资要按照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填写,没有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要按照正式投资协议或合同填写。

二、项目选报要求

(一)要认真填报。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选报,按照项目分类、选报条件和选择指导目录, 认真填写《濮阳市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表》、《濮阳市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2 、附件 3 ), 确保填报内容详实,数据无误,节点明确,格式规范。

(二)要摸清底数。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所选报项目情况,对拟选报的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查看,详细听取建设情况汇报,弄清楚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和 2021 年建设推进计划,准确落实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日期,科学确定项目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执行与实际无较大偏差。竣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计划上半年开工项目的年度投资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 总投资的 30% 。 新开工项目数量原则上应占到选报市重点项目 总数的 30% 以上 。

(三)要实事求是。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在选报项目时,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必须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一致,严禁虚报,夸大投资。

(四)要及时报送。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务必于 11 月 16 日 18 时前将 《濮阳市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表》、《濮阳市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政府或部门公章报送市政府重点办(市政府办公楼 6 楼 631 室), 电子版发至 szfzdb@126.com 信箱, 有关附件 请登陆市发改委网站 http:// fagai.puyang.gov.cn/ 在 “ 通知公告 ” 栏目中下载 。

附件: 1. 濮阳市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

2. 濮阳市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3. 濮阳市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20 年 10 月 27 日

(联系人:李运锋 苏远婷 电话: 8916278 8916291 )

附件1: 濮阳市 2021 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选择指导目录


申报范围: 国家及省、市布局的重大项目, 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棚户区改造、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项目 ,重大社会事业和民生项目, 重大生态工程和节能减排项目,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扶贫攻坚项目,中央和省、市投资项目 ,其他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工业项目概算投资不低于 1 亿元,其他项目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 具体分类如下:

一、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一)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 5G 、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二)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

(三)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

(四)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及智慧化应用项目、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融合基础设施。

二、新型城镇化项目

(一)中心城市建设项目

1 、中心城区、县城区、产业集聚区重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布局、重大城市综合体和标志性建设项目;

2 、城市道路管网建设项目;

3 、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

4 、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县城提质项目

城市生态水系、综合管廊、供水设施、供暖供气、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

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一)交通项目

1 、高速铁路项目;

2 、高速公路项目;

3 、通用机场项目;

4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里程 10 公里以上的国省干线一级公路(包括改扩建)、独立大桥及特大桥梁;

5 、其他公路项目:物流通道和城际快速通道、农村公路等项目;

6 、重要的运输场站、交通枢纽等项目。

(二)能源项目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替代发电项目,如生物能源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

2 、电压等级 220 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国家投资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城市 110 千伏电网项目;

3 、国家和省规划的油气长输管道、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建设项目。

(三)水利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建设的大中型灌区、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等项目。

四、产业发展项目

(一)工业项目

布局在产业集聚区,符合产业集聚区产业主导方向的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绿色食品、现代家居、轻纺、羽绒服装加工、建材、电子产品、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能源电池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化工、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项目。

(二)服务业项目

1 、列入国家、省或市专项规划,总投资 1 亿元以上的综合物流园区、大型物流中心等项目;

2 、布局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总投资 1 亿元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不含房地产开发)、公路、铁路运输综合枢纽场站、特色商业街、大型交易市场、保税、口岸、快递、冷链等项目;

3 、总投资 5000 万以上的创意文化、休闲旅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金融、信息服务、会展服务、服务外包等项目。

(三)现代农业项目

列入省、市规划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建设等项目。

五、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项目

(一)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不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孵化器等项目。

(二)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研究院、设计院、新型研发机构、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公共科技平台等项目。

六、生态环保项目

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等项目。

七、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一)重大扶贫项目;

(二)职业教育园区、校舍安全工程、实训基地等教育领域建设项目和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等项目;

(三)利用国家或省、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政法、就业、体育、救灾备灾等公共服务和安全体系等项目;

(四)民间投资的 5000 万元以上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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