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16-11-29 | 发布日期: | 2016-11-29 |
| 发文字号: | 商政办文〔2016〕59号 | 废止日期: |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商政办文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商政办文〔 2016 〕 59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组织领导和禁燃禁放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暂行)》全面贯彻实施,实现 2017 年双节期间禁放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建仓(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崔 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友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贾忠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长远(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韩向民(市监察局副局长)
任 磊(市安监局副局长)
郭金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志勇(市住建局副局长)
轩敬杰(市城管局副局长)
汪望军(市环保局副局长)
戚征伦(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在虎(市民政局副局长)
郝秋泉(市商务局副局长)
蔡英奇(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陈书成(市工商局副局长)
尚延礼(市质监局副局长)
付廷中(市教育体育局副调研员)
李 军(市综治办副主任)
解沂宏(市供销社副主任)
杨 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吴新林(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安监局局长)
郭艳丽(梁园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黄文杰(睢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赵友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城区各办事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职能,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2016 年 11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