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37168-2017-0413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0-18 | 发布日期: | 2017-10-18 |
发文字号: | 商政办﹝2017﹞142号 | 废止日期: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商政办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丘市 2017 年“放管服”改革
“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 2017 ﹞ 142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商丘市 2017 年 “ 放管服 ” 改革 “ 互联网+政务服务 ” 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 年 10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 2017 年 “ 放管服 ” 改革
“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7 ﹞ 57 号)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7 年 “ 放管服 ” 改革 5 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7 ﹞ 84 号)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高效便民的 “ 互联网十政务服务 ” 体系,结合商丘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现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在线快捷办理、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以促进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完善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动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服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汇聚共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 2017 年年底,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网上行政审批覆盖市、县、乡三级,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基本实现 “ 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初步建成覆盖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 “ 互联网十政务服务 ” 体系,各级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公民和法人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 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或升级改造,尽快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接入市一体化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系统。 10 月底前电子政务外网覆盖所有市直部门,实现市直政务部门和县(区)、乡镇全覆盖。加大网络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业务资源网、部门业务专网等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牵头,市智慧办配合)
(二)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录入。 各县(区)加快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在权力事项管理系统中修改完善。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10 月底前通过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完成对所辖区域(县区)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和入库工作。(市编办牵头,市智慧办配合)
(三)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平台资源,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专栏模块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动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业务系统加快接入,加快相关数据共享交换,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支撑。 10 月底前启动政务大数据平台二期工程,加快建设人口、法人单位和电子证照等数据库和电子签章系统,推进市、县级数据互通共享。深化商丘市统一电子认证平台的应用,加快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等功能建设,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认证支付等基础服务。涉密项目落实平台上(非涉密部分)告知、平台下(涉密部分)办理要求,提高服务效能。(市智慧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配合)
(四)推进政务数据信息共享。 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贯彻执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政办﹝ 2017 ﹞ 32 号),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数据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市直部门要加快将业务审批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尽快开放系统数据接口,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逐步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加快推进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公安、司法、民政、交通运输、国土、城管、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残联、总工会等 13 个部门动态数据的整合汇聚,统筹推进发改、旅游、食药监、统计、住建、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等 7 个部门的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和交换工作, 10 月底前实现基础数据信息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动态对接。(市智慧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五)推动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完善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对接水气热、社保、教育、环境等领域便民服务事项,推动信息系统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便民服务事项 “一网通办”。
1 .推进供水、供气、供热事项一网办理。加快供水、供气、供热信息平台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10 月 30 日前率先在三区实现对接, 12 月 31 日前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智慧办配合)
2 .推进社会事业领域事项一网办理。推进教育考试、医疗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2017 年年底前,中招、高招、成人高考和研究生考试成绩与录取结果实现网上查询,市属医院实现在线预约挂号。(市教育体育局、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智慧办配合)
3 .建设全市统一的环境信息发布窗口。依托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环境信息发布窗口,增强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10 月底前实现全市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实时数据信息发布。(市环保局牵头,市智慧办配合)
(六)拓展网上办税和非税缴费功能。 加快网上办税大厅和网上非税缴费平台建设,并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10 月底前实现税务发票领用 “ 网上申领、线下配送 ” ; 2017 年年底前实现预约办税和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一网通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交通违法罚款、考试考务费等适宜网上缴纳的非税收入均可网上缴纳。积极探索非税收入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牵头,市智慧办配合)
(七)推进涉企服务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 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实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双告知”信息推送与认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及部门间联合惩戒、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等相关功能的统一应用与集中展示。依托全省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和应用系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查询、自助打印等功能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间的共享互用;待省工商局完成对接后,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人口数据库、市统一电子认证平台对接,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与公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对企业刻章提供便利化服务;提供面向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企业电子档案在线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市工商局牵头,市智慧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国家密码管理局配合)
(八)推广应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出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部门应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要全部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并公开网上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对部门有自建审批系统、上级统一建设的审批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同步将审批事项二次录入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全程留痕、实时监察。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九)推进协同办公系统建设。 按照集中、统一、节约的原则,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建成覆盖市、县(区)全部政府机构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跨层级、跨部门公文传输、文件会签及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一体的自动化办公系统。 10 月底前上线, 2017 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市智慧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十)加快爱商丘 APP 建设。 以资源整合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建设涵盖政务服务、交通服务、司法服务、医疗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在内的移动互联网端应用 APP ,确保 10 月底前建设完成。(市智慧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整体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智慧办负责总体设计、技术支撑等工作。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细化工作方案。 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监督。 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按照“周通报、月督导”制度要求,及时梳理总结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智慧办(联系人:魏琪,电话: 3209156 ,传真: 3209159 ,电子邮箱: sqszhb @ 163 . com ),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