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37168-2017-041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0-19 | 发布日期: | 2017-10-19 |
发文字号: | 商政办〔2017〕145号 | 废止日期: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商政办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丘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 2017 〕 145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部门数据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实现全市办公自动化、标准化和无纸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 2017 〕 15 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 2017 〕 21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智慧商丘”为核心,建立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为手段,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网上政务服务运行规范、程序严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上协同办公,推动电子政务在我市科学有序发展。
二、建设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整合政务工作门户,实现综合办公、公文流转等业务多级协同联动、跨单位联审联批、部门即时协作沟通、信息高度集成共享、数据智能分析的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
(一)完成全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顶层设计和实施规划,构建组织架构管理库,实现全市政府机关组织架构集中、规范、统一管理。
(二)建设统一的全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统一公务人员工作入口,基于统一的办公平台实现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办文的智能化处理和协同办公。
(三)优化完善市政府已有的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督查督办、政务信息编发等系统。
(四)建设移动办公和移动审批应用,依托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将协同办公应用延伸至移动设备端,实现随时随地办公,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五)构建全面、立体、严密的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从用户访问接入、网络传输控制、数据存储控制、应用功能控制、系统运行控制及运行环境等方面,建立安全可靠的防御机制,全方位保障政务办公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三、平台主要功能
(一)公文管理。 完全模拟手工公文处理的流程,以电子化手段全面实现非涉密公文的数字化处理。主要功能涵盖公文的全周期过程管理,包括发文、收文、公文交换、公文督办、归档、查询、统计等。
(二)督查督办。 通过督办专项通知和督查专报的形式,实现对公文、会议所形成的重大决策和事项,从立项、落实、执行到反馈进行全过程管理,提升政府督查督办工作效力。
(三)综合管理。 实现政府内部、跨部门之间传递信息和执行管理规则,规范管理流程,促进政府各项政策与措施落地。
(四)文档管理。 通过建立文档库,对办文、办事、办会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文档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单位文档、个人文档、公文文档、会议文档等文档的分级、分类、灵活自定义归类。
四、建设范围和实施步骤
(一)建设范围。 覆盖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
(二)实施步骤。 在建设过程中,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采取建设完成一个,投入试运行一个的方式组织实施,系统运行正常后,适时停止交换纸质文件。在试运行期间由各单位对系统功能进行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并予以解决。从 2018 年 2 月 1 日全面启动协同办公系统。项目建设实施步骤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试点部门建设运行阶段:选取市政府办公室作为试点单位纳入全市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 2017 年 10 月 31 日完成对市政府办公室需求调研和方案设计的示范建设、试运行。
2 .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调研建设阶段: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2 月 1 日,在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进行调研建设,实现各建设单位内部政务办公信息化。
3 .系统建设完成试运行阶段: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完成系统部署工作,全面实现全市政务办公的上下协同,横向协同,多层级的协同应用,并开展应用成效的评估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相关责任,保障平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和具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文秘管理能力的人员具体负责。
(二)积极配合调研。 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市智慧办的沟通联系,配合做好需求调研、流程设计、系统培训工作,详细填写“商丘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调研表”(见附件),并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前,将填写完成的调研问卷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商丘市智慧城市办公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调研问卷电子版。(联系人:王玥 张晓蒙 联系电话: 3209159 3209156 报送邮箱: sqszhb @ 163 . com )
(三)确保信息安全。 平台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认真安排部署,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切实提高工作人员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规定的自觉性,确保全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安全高效运行。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智慧办要积极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切实加强对各建设单位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行动迟缓、配合不力的单位,要严肃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