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政务服务“爱商丘”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5837168-2017-041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19 发布日期: 2017-10-19
发文字号: 商政办〔2017〕144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政务服务“爱商丘”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丘市政务服务“爱商丘”公众服务
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 2017 〕 144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政务服务“爱商丘”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政务服务“爱商丘”公众服务平台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 2017 〕 5 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 2017 〕 21 号),市政府决定建设商丘市政务服务 “ 爱商丘 ” 公众服务平台,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基于人口库、法人库、地理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信息数据和资源,构建城市公共服务统一门户。利用互联网及移动终端技术,为市民提供政务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交通服务、个人及家庭生活相关信息查询及在线支付等服务,让全市居民享受到智慧城市和大数据技术带来的生活便捷,大幅度提高我市公共服务水平。

二、平台总体设计

“爱商丘”公众服务平台采用现有云平台技术,实现集中部署、统一建设,承载全市的公共服务功能。

建设标准统一的电脑端和 APP 移动端,构建一体化的城市公共服务门户,为公众提供统一服务入口。平台基础核心基于大数据汇聚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信息资源,通过市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形成全市共享的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库。通过信息资源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的数据资源管理和利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平台功能划分及责任部门

(一)公共服务模块。 提供公共服务快捷办理通道,开展社保、公积金、交通违章信息查询,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等费用的缴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二)医疗服务模块。 提供全市范围内二级以上医院的医疗信息查询以及预约、挂号等功能。提供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查询和导航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二级以上医院)

(三)交通服务模块。 通过数据中心大数据分析,为居民交通出行路线规划提供信息和依据。提供公交车辆的实时车辆位置信息,实时到站提醒。提供公共自行车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路况大数据模块。 提供城市各主干道的高清路况视频,在移动终端中播放。结合路况大数据分析的道路拥堵状况,向公众提供实时道路通行情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教育服务模块。 提供中考、高考成绩查询、名师查询、名师课件观看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六)本地资讯模块。 通过商丘政府网、商丘网推送城市资讯、本地新闻、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居民相关的资讯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商丘日报社)

(七)公益服务模块。 搭建互联网志愿服务板块,为志愿者、志愿组织提供在线活动报名、线下打卡计时、线上交流互动的渠道。(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八)生活周边模块。 帮助群众找公厕、找景点、找警察、找车位、找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司法局)

四、时间安排

(一)开发建设阶段( 2017 年 10 月- 2017 年 12 月)。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平台前端功能模块设计,基本完成后端支撑平台开发及调试,平台上线试运行。

2017 年 11 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业务系统对接工作。

2017 年 12 月底前,平台正式投入运行。

(二)扩容推广阶段( 2018 年- 2019 年)。

对平台进行拓展和完善,优化平台系统架构,提升平台用户体验。与政府部门办事和服务系统集成与融合,探索跨层级、跨部门业务融合,解决公众和企业办事服务环节中的“难点”。继续推动第三方机构按照标准规范与平台应用对接,做深、做精服务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相关责任,保障平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相关业务和掌握信息技术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调研。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市智慧办在调研工作中所列各项调研表格要认真如实填写,如有异议要主动沟通解决。

(三)严格督查考核。 市智慧办将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切实加强对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行动迟缓、配合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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