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市政府系统公文受理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8-016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7-09 发布日期: 2018-07-09
发文字号: 商政办〔2018〕67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市政府系统公文受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上半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公文仍存在格式不规范、不按行文规则行文、不按程序报送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请示》(商安监管〔2018〕11号)发文机关代字没有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没有使用楷体字,页码标注不规范(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附件左上角“附件”两字之间没有空1字。

2.市物流中心《关于解决办公用房的请示》(商物文〔2018〕6号)附件说明与正文之间没有空一行,附件左上角“附件”后错误使用冒号,页码标注不规范(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

3.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设立新校区站牌的请示》(校字〔2018〕9号)签发人姓名没有使用楷体字。

4.中电(商丘)热电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北路热力工程管沟回填的紧急请示》(中电商丘综合〔2018〕42号)使用已作废的上行文文头,签发人姓名没有使用楷体字,页码标注不规范,印发机关及印发日期没有使用4号仿宋体字。

5.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尽快建立包河环境流量改善机制的报告》(商环〔2018〕6号)没有标注页码。《关于蔡河及下游水质情况的报告》(商环〔2018〕13号)发文字号没有左空1字,签发人应使用仿宋字体,签发人姓名应使用楷体字,页码标注不规范。

6.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尽快启动高铁北广场景观亮化工程的请示》(商铁投〔2018〕5号)签发人姓名没有使用楷体字,没有标注页码,成文日期上署有发文机关名称(单一机关行文时,不署发文机关名称)。

7.市民政局《关于依法取缔“商丘市殡仪服务站”的请示》(商民发〔2018〕38号)标题没有发文机关名称,“商丘市殡仪服务站”不需要使用引号,成文日期上错误署有发文机关名称。

8.市人防办《关于召开商丘市人民防空党政军联席会议的请示》(商防办〔2018〕17号)附件说明处附件5附件名称回行没有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页码标注不规范不统一,版记页错误标注页码(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关于组织编制〈商丘市人防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的请示》(商防办〔2018〕50号)页码标注不规范,附件名称回行时没有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版记没有使用4号仿宋字体。

9.市司法局《关于商丘市司法干部培训中心转型为市司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实施方案的请示》(商司文〔2018〕85号)发文字号没有左空1字,标题没有发文机关名称,页码标注不规范,成文日期上错误署有发文机关名称。《关于加快推进商丘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请示》(商司文〔2018〕24号)签发人姓名没有使用楷体字,页码标注不规范,附件左上角“附件”后错误使用冒号。

10.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度护士执业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保电安保无线电信号监管等相关事宜的报告》(商卫计文〔2018〕22号)没有标注签发人,没有标注页码,没有版记(印制机关及印发日期等)。

11.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商丘市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没有使用正式的上行文版头,发文机关标志错误,没有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重要要素,页码标注不规范,没有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没有双面印发,没有版记(印制机关、印发日期等)。《关于回中新校区建设资金保障有关情况的报告》没有使用正式的红头文件,没有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重要要素,页码标注不规范,没有版记(印制机关、印发日期等)。市财政局《关于成立商丘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商财〔2018〕11号)没有双面印发,页码标注不规范。

12.市铁路办《关于中州路涉铁综合工程开工准备工作的请示》(商铁办〔2018〕3号)没有标注页码,附件说明处附件名称与“附件”二字不用分行(附件:1.中铁××××),附件顺序号后应使用小圆点,附件名称后不需要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附件左上角没有标注“附件”二字。

1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办理和谐家苑房产证需要授权委托的请示》(商事务管〔2018〕20号)没有标注签发人及签发人姓名,页码标注不规范,附件说明与正文之间没有空1行,成文日期上错误署有发文机关名称,印制机关和印发日期没有使用4号仿宋字体,版记页错误标注页码。

14.市农业局《关于全国第二届土壤调理与修护高层论坛暨学术研讨会议在我市举办的报告》(商农文〔2018〕22号)发文字号没有左空1字,页码不规范,没有右空左空1字,附件左上角“附件”两字之间没有空1字。《关于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培训班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情况的报告》(商农文〔2018〕23号)上行文多头主送,版记没有使用4号仿宋字体。

15.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关于申请解决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经费的请示》(商调字〔2018〕18号)标题中“申请”与“请示”意义重复,附件说明与正文之间没有空1行,成文日期上错误署有发文机关名称,附件左上角“附件”两字之间没有空1字,后面不需要加冒号。

16.商丘学院《关于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拟建一批教学用房的请示》(院发〔2018〕116号)使用已作废上行文文头,页码格式不规范,没有双面印刷,没有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成文日期上发文机关名称多余,版记没有置于偶数页,没有使用4号仿宋字体。

17.商丘工学院《关于完善新校区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院行〔2018〕180号)发文字号没有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没有使用楷体字,没有右空1字,页码格式不规范,附件说明处附件名称与附件标题不相符,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应置于成文日期下一行,附件左上角没有标注“附件”二字,附件页码与正文没有连续编排,版记没有置于最后一页(封四)。

18.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批复〈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04-01(部分)、H04-02(部分)、H04-03(部分)、H05-01(部分)、H05-02(部分)、H05-03(部分)、H05-04(部分)、H06-03(部分)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商规〔2018〕88号)发文字号没有左空1字,附件名称回行时没有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成文日期不应单独在一页(可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版记中印制机关和印发日期没有使用4号字体。《关于批复〈商丘市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2(部分)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商规〔2018〕89号)发文字号没有左空1字,附件名称回行时没有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版记中印制机关和印发日期没有使用4号字体。

19.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办理商丘博物馆项目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请示》(商文广新〔2018〕9号)页码标注不规范,版记页前有空白页不需要标注页码。

20.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材玻璃公司国有土地收购补偿方案的请示》(商国土资〔2018〕292号)发文字号没有左空1字,页码标注不规范。

21.市科技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请示》(商科〔2018〕36号)页码标注不规范,版记没有置于最后一页(封四),附件左上角“附件”后面不需要加冒号。

22.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邀请市政府领导接见到访的三一集团负责人的请示》(商示管〔2018〕53号)签发人姓名没有使用楷体字,页码标注不规范。《关于允许日月河等4个重要民生项目运送渣土的请示》(商示管〔2018〕104号)发文字号没有左空1字,页码标注不规范。

23.睢县人民政府《关于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请示》发文机关标志使用错误,缺少发文字号、签发人及签发人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没有标注页码,缺少版记。

24.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顺鑫满庭芳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商梁政文〔2018〕75号)缺少签发人及签发人姓名,标题中“申请”与“请示”意义重复。

还有部分单位仍存在没有将请示、报告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而直接报送至相关领导的现象。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的通知》(商政办〔2012〕10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上报市政府公文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严格按行文规则和程序报送公文,确保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